蒙冤十年,以“強姦致死案”服刑近十載的張輝、張高平昨日被釋放。
央視在2006年以“無懈可擊”為題,來描述這宗冤案的炮製者:聶海芬。
真是天下奇文!没有任何证据,屈打成招,死者的指甲已经上有真凶的DNA(他后来还害死另一个女生),这样的案子,还敢在电视上说自己“無懈可擊”?
聶海芬,你坐十年的牢看看?
聶海芬:案犯交代是實施強姦了,也成功了,但是我們從屍體上找不到這上面的痕跡,也就是沒有犯罪嫌疑人的精斑等等。
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沒有證據支持,令人沮喪的還不只這一點,法醫提取了死者的指甲做DNA鑒定,結果發現,王冬的手指甲裏留有男性的DNA,可是這份DNA卻與兩名犯罪嫌疑人無關!
聶海芬獲得了充分而扎實的證據,但這起案子最關鍵的矛盾點到現在仍然沒有解決,為什麼在死者王冬的體內找不到任何強暴的依據呢?
聶海芬:他也交代了有強姦的行為,但是最後沒有射精,我們也請教了法醫,那麼法醫也給我們一個解釋,就是說即使犯罪,就是在這麼一個拋屍的這麼一個現場,有水,即使本身強姦之後體內是留下物質的,一夜的水沖過以後,也有可能把被害人體內的這些強姦的痕跡沖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