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

重庆的罪与罚


重庆的日与夜,重庆的生与死,重庆的罪与罚。

当我看到薄熙来用沙士比亚式的腔调,在最后陈词中,述说着重庆的爱恨情仇,家国恩怨时,不禁想,这是一个怎样魔性的城市,让人们心中的欲望,疯狂生长。

重庆有重庆的味道,东北有东北的味道。

东北往事,如一锅炖菜,混肴不可闻;重庆风情,如麻辣火锅,刺激鲜香。

五天的大戏落幕,却在最后一刻,揭起更大幕帘,惊鸿一蔽,留下更多的不可解。


一些自己的观察。

1,对抗性的质问,来自普通法的传统,但就是在西方,也没有这样的自由度,被告可赤辩膊上证。

2,如果以西方的标准,由陪审员判定罪与非罪,而判定的水平只需要街头常识就可以断定;那么,以我看完的庭审记录,我作为一个陪审员,是不能判定他有罪的。这大概就是法治的差异。

3,薄熙来的自辩和翻案,是为了维护他的人格,尊严和政治声誉;中央的放任,也是在乎他的政治声誉。在他们这个层别,人身自由,刑期长短已经不重要。

4,可以说,在最后关头,中央赢了。薄熙来最后服软了。他在最后关头自爆家丑,想来不是原定策略,而是经过一番挣扎。是为了向民众,更是向“今上”博取同情。但终于把自己贬为小丑,把原来严肃的政治路线之争,变成娱乐丑闻。

5,中央达到了目的,我想,轻判的机会较大。毕竟,他和今上也有交情。

6,薄辩揭露很多深刻人性道理。例如,他今天夸奖曾被弃如鄙履的长子,评击之前珍爱无比的次子,很历史的很多幕,何其相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