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
上份工後,從事現職財經記者,已有三年,已很少在這裏寫東西。過往有看這博的讀者也知道,離開上份工後,也不知道想做什麼,有四個月混混厄厄,也沒怎麼找工作,把這個狀態寫在博上,任職的機構有人看了,找我面試,上工至今。
任職機構的人事變動極快,歷盡多次洗牌,當時看這個博推薦的人,面試我的三個上司,也都早離職了,很多還是被迫離開的。
少在這裏寫文,除工作生活狀態有變外,主要原因,是工作中寫股市,政策分析,邏輯性強,論證過程要推敲。而這裏向來寫嚴肅議題都是天馬行空,興之所致。同一議題,如果分析方式,用詞、文風都人格分裂,無疑不妥,也影響揾食行文思路。
這幾年的政經大事,風起雲湧,我有自己的觀察和思路,其實很多和揾食文章不衝突,寫在這裏也無妨,但總是沒有了以往的那種熱衷。
然而,斬劉事件,讓我有想在這裏寫一些東西的欲望。
(2)
2月25日晚,斬劉事件發生前一天,與一個即將離職同事,在尖沙咀酒吧坐至翌日淩晨四點多。
同事是讀新聞出事,在行業裏的履歷亮麗,他說,他離開的原因之一,是想做“占中”。如果留在財經,他無法跟政治新聞,所以要離開。做“占中”,反二十三條,這是他的使命。
酒到酣時,從一個財經記者口中,聽到這樣的熱血言語,只能說聲“敬重。”
酒吧中,旦戈時事,從APEC到梁選舉,習部署、路線圖,從公司政治,到各大傳媒,提到明報“有頭巾氣” 。
五個小時後,斬劉事件發生,回想這些對話,倍感沉重。
(3)
關於斬劉,我的角度比較特別,想到的,是政治權貴對知識份子、言論自由的迫害,從聞一多、儲平安以來,一脈相承。
斬劉,有無政治背景?也許沒有,但不影響案件政治迫害的走向。
香港近年傳媒血案從未告破,相信此案亦不例外。
傳媒涉及面廣,涉及案件必然錯綜複雜,如要破案,需要投入尋常案件十倍、百倍的資源;而當面對背後政治格局,需要破局時,更需要政治勇氣。
而警方從來均以普通治安案件處理,由警區重案組負責,負責人最多去到總督查級別,能破案真是有鬼了。要破劉案,至少需要助理署長級別,以專案組task force形式處理,才有希望。當局根本就不想破案。
(4)
看到中大新聞系學生對劉案的宣言,雖然覺得幼稚青澀,但有感動,他們心中有團火。
關於“心中是否還有火”的問題,在25日晚上也有涉及。
上市公司很多黑幕,尤其民企,騙錢、假帳比例極高。
行內的財經記者,如果是負責報導上市公司的,多數選擇回避,視而不見,或者不會去特意揭開。
作為一個記者,只為交差,而不是想要真相,自然是心中已經無火。但作為一個明智的記者,如果揭黑,會影響與上市公司和公關公司關係,影響“收料”,更為重要的是,很多記者的歸宿是公關公司,這樣做是自斷米路。
我不和上市公司打交道,也沒有想過將來要幹什麼,對揭黑沒什麼包袱,反而覺得,能從沉悶的分析文章中跑出去,很好玩。
揭黑,尤其在內地揭黑,其實有危險性。我試過在解放軍辦的地下賭場放蛇,試過被十幾個公安抓上公安局問話十小時,也試過假扮成供應商,向公司管理層套話,最後讓公司停牌,等等。
25日晚上,也有問到,我的使命是什麼。
我無言以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