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

王立軍英雄記之二 殺洋鬼子



開來在90年代曾經寫過一本書,“我在美國打官司”,是中國第一位敢在美國打官司的律師,而且還打勝了。另外,薄熙來當商務部長時,經歷的談判也多,不會怕洋人。

中國的幹部,對自己人欺壓得再厲害,對洋人總會有些顧忌,不會做的過火。因為牽涉到外事,出了漏子不好辦。但薄夫婦一向對洋人有“平視”的心態,所以沒什麼心理障礙。例如派屬下把伍海德從北京押到重慶,說明根本沒有考慮到他的洋人身份。

另外,薄熙來在重慶打黑,號稱要殺三千人,變成當年的“肅反”,已經殺得性起,逆我者死,一條半條人命已經不大當回事,可以說是已經殺紅了眼睛。

但王立軍沒有薄熙來這方面的心理歷練,作為傳統幹部,“內外有別”這個原則還是懂得的。儘管他執行打黑有擴大化的情況,也肯定辦了不少冤案錯案,但面對洋人的命案,他作為一個司法人員基本的良知和職業操守還是被喚起了。

薄熙來從頭到尾是一個政客,而王立軍首先是一個警察,然後才執行他上司的政治意志。對伍海德這宗洋人命案的分歧,成為他們分道揚鑣的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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