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24日星期日

李庄案

如此看来,李庄案应该是一宗冤案了。整个司法程序错漏百出,重庆官方造谣,伪造证据证供,连当局自己也掩盖不了。

这宗案种种枝节横生,出乎意料,背景就不介绍了。

我的感慨是,共产党只要下了决心,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,不问手段,只管目的。去年保八如此,重庆打黑也如此。

试想一下,重庆的人口和面积等于一个中等国家,这样规模的地方,如果司法和警察体系完全腐坏,当局想要整顿,起码也要三五年的时间。因为首先,最高当局要下决心;其次,当局的举动会让原来的司法警察体系彻底崩溃;最后,还是要靠这个崩溃后的体系来收拾残局。

这大概就是重庆发生的事,而薄熙来是想要在半年内做完。真的是所谓的雷霆办案,轰轰烈烈。

重庆大大小小的看守所里,起码还关着两千多个官员,都还没有走向司法程序,也肯定有很多部分是冤枉的。

如果李庄案能造成冲击,那很多涉黑案就能翻案,在高层看来,整个战役就会前功尽弃。

八十年代初,社会治安局势极端恶劣,当局推行严打,要求从重从快判决。内部的原则是,哪怕是其中有十分之一是冤枉的,也是可以接受的。大概这也是现在薄熙来的思维方式吧。

其中的价值取向难以去衡量判断。不过很明显,薄熙来的处理方式的确充分展示一个政治家的气魄,让人见识了什么是大手笔。做共产党的高级干部,这点应该是很重要吧。

还记得,当年薄熙来用铁碗,出动公安通缉令,没收仰融在华晨的股份,华顿大学的金融产业学博士朗咸平大肆评击,说会给中国带来灾难性的影响,中国在海外的资产都会受到牵连。朗咸平看中国的事很准,唯独是这件事看错了。从法理,产权,经济发展角度来说,他都说得很对。但从政治意义来说,则完全不是那回事。结果薄熙来官升一级,仰融现在也要回来,重返中国市场。

当然,还是回到老问题。重庆治黑,靠的不是制度,而是靠薄熙来这样的强人政治手段。

从逻辑上来说,问题的解决,只有两种方式。第一,靠完善的法治;或者,第二,靠不断能涌现的出色政治家来解决问题。而两者是不能兼容的。

当然,从来对中共来说,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后者,如毛主席说得,干部是一切问题的关键。

不是去想批评。既然法治在中国无法做到,那唯一的选择就是只能是去加强人治,因为问题总是要解决的,不能去等完美的方案掉下来。起码在重庆打黑这个问题上,看来是这样。完整的法治建设起码要十年时间,重庆等不起十年;连司法局长都是黑社会,再等十年,整个体制就会彻底腐烂了,如中美洲国家,连自我净化的能力都失去了。

很有意思的是,在法庭结论陈词时,“全国十佳检察官”的重庆主控官说李庄在重庆办案期间,住五六千元的酒店房间,每晚嫖娼;但却又没有任何证据,实际上也和案情无关。

李庄则说,他希望将来最高法院能单独为他一个人出具司法解释。一个形而下,一个形而上,这番言论,很有刘晓波的味道,可惜很多人忽略了。

3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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量子 说...

很难回复一个匿名者的要求.

匿名 说...

說打黑,其事是黑吃黑。以前為了政治目的, 幾千萬人的身家性命財產都賠上了, 這點算什麼? 這麼丁點的氣魄都沒有,還有臉做共產黨的官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