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3日星期四

赵作海

看新京报对赵作海的访问,看得有点心酸。被打得不敢申述,九次承认杀人罪名。被打的每一个细节都描述了。他原来最大的愿望就是七十岁前能出狱,过讨饭的生活。

新时代的中国,这样的事,不是说不能发生,每个人都知道正在发生,而是不能报道。太过残忍的现实,竟然就这样报道了,而且是大幅的报道,实在有点不可思议。

赵作海原来被指所杀的对象,因为生活困苦,突然出现了回到故乡,这是一个多么机率小的事件,也不禁联想到,深牢大狱中,这样处于绝望的人还不知道有多少。

更不可思议的是,公安为什么要打人?他们和赵作海无冤无仇,为什么非要屈打成招?赵作海被抓时已经是1999年了,法制意识应该很深刻了,公安为什么还要做这样的事?

河南省说已经启动责任追查机制了,不知道当年的公安会受到怎样的处罚。湖北余详林案当年的主办人后来上吊自杀了,其余的几个警察也进了监狱。公安屈打成招,风险和回报简直不成比例,如果事发,不但赔上的是工作名声地位,还要坐牢;而只是为了顶住上级压力,似乎也太不值得。

赵作海被抓的时候,并非严打期间,也没有当年余详林案那样“民愤极大”的压力,公安非要把他办了,也令人难以理解。

希望河南省的追查责任将是非常严厉的。用血的教训,告诉公安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,最后负责的是自己,而不是上级。

赵作海被放出来后,商丘市政法委书记亲自上门道歉,带了一万元的慰问金;检察院也上门道歉,也带了5000元慰问金,当地村委会马上帮他修房子。在我看来,这都是乱弹琴。这一万五千元算什么?是他们的个人慰问吗?

一切都按程序好了。赵作海要求赔偿150万,就赔给他好了,完全应该的。当地政府却说是超出了国家标准。

按照国家标准,坐冤狱的补偿标准是按当地收入计算的,这完全是荒谬的,无法补偿精神上的损失和折腾,尤其是死刑犯的那种折磨。人家已经妻离子散了。更要考虑到,冤案纠正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,补偿标准就更加应该是对当地司法机构惩罚性的。

赵作海案,希望能越挖越深越好。

1 条评论:

外賣仔 说...

漯河市源匯區大劉鎮農民徐林東因幫助鄰居殘疾人張桂枝「越級上訪」,被該鎮官員送入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,後又被轉到漯河市精神病醫院,時間長達6年半之久,期間遭受捆綁50次,被電擊55次等折磨,幾度試圖自殺。各地政府將訪民送入精神病院的案例,多不勝數,甚至令人髮指。案例多不勝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