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7日星期三

中海油應受到怎樣的處罰?

先來看這一段7月就已經公佈的新聞:

“事故發生後,康菲公司在派遣潛水夫勘察之後發現了溢油來自海底一處坑體。坑體的形成是由於海底的天然斷層與油藏被連通,而原油就是通過這個坑,從地下1000米處連通到海底斷層地面溢出。

國家海洋局派駐現場勘察的專家組成員分析,油田作業方很可能是在注水驅油和岩屑回注過程中,偶然加大平臺海底的地層壓力,巨大的能量破壞了油藏附近的底層,原油從海底的斷層直接溢出。

“由於採油造成油藏滲透到天然斷層的這種事故,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,都極少聽說。”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校區海洋工程系陳建民教授告訴《中國新聞週刊》:“這可以說是一種意外情況。但是即便承認客觀條件不可預見,也不能忽視實際操作中的問題。”

從上面的新聞,可以有幾個推論:

第一,康菲的做法極不尋常,肯定不是國際上通用的採油作業方式。

第二,康菲為什麼會這樣做,冒這麼大風險,用這種在其他地方絕不敢用的方式,自然是因為:1、出事後,成本很低;2、它和中海油合作是有期限的,自然要最大化利益,風險可以不顧;3、中國的特殊國情,合作央企的特殊地位,使它覺得可以放心。

第三,如果上述可以成立,自然可以推論,這種危險的作用方式,普遍存在於其他渤海的外資作業方上,包括雪佛龍、德士古等。

第四,而一直以來,中海油對外資作業方的不負責任,只追求短期利益,卻損害中國長遠利益的作業方式不聞不問。

第五,渤海的地質條件極其脆弱,到現在也不知道,康菲(和其他外資)的作業方式,對渤海海底造成了多大傷害?留下多少隱患?

第六,作為央企,中海油不單是商業機構,更是國家利益的代表。海洋局和環境部無力監管的情況下,監管這些外資作業方,是它義不容辭的責任。

中海油在中國海域油田的壟斷地位,是和它的監管責任依附在一起的,這是整個中國海油開發的設計原意。現在中海油的這種行政缺位,又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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