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,我在政府做合約研究員,當時行政會議已經通過,要求港鐵採用“共用通道”方案,即使用西鐵過境方案,這些在立法會檔都有記錄。
突然平地一聲雷,最高層要求採用“專用通道”方案,以我所知,是沒有經過任何事研究的,連港鐵內部也是措手不及。(反而“共用通道”研究了多年)
由於一地兩檢無法解決,實際上將來高鐵的作用不大,和“共用通道”方案效果差別不大。但香港未見其利,深受其害,建造費用颮升,樓價高企,造成惡果。
如果採用“共用通道”方案,起碼在去年就已經可以通車,香港市民可以搭專車去深圳龍華,轉乘高鐵。
高鐵要到2018年才能通車,這起碼五年的自我邊緣化,條數點計?
當年反高鐵陣營是熱血青年,被人標上“反發展”,“自我邊緣化”的標籤。現在過來看,因為是憑良心說話,反而是真知灼見。
反高鐵陣營是青年,當年以菜園村為抗爭重心,並沒有打中要害。現在這麼多年了,很多事情更多清晰了。
要求立法局“自己查自己”,採用權利特權法調查,已經是不可能了。但應該總有可以伸張正義的地方,例如ICAC,申訴專員公署、高等法院等,調查以下問題:
1.
2006年突然推翻行政會議已經做成的“共用通道”方案,上馬高鐵,這個決策,是怎麼作出的?有沒有經過研究和專業評估?
2.
許仕仁有沒有在其中扮演任何角色?
3.
高鐵在境內只有一個站,左看右看,唯一受益的,只有是西九的大地主。作為西九大地主的新地,有沒有施加任何不當的影響?
4.
2009年,立法會表決高鐵,中聯辦事先向議員施加壓力,要求支持。高鐵只是香港內部事務,與政制無關,中聯辦出頭,是否為背後的利益集團說話?
5.
劉志軍貪腐集團,在香港高鐵醜聞中,有無任何參與?有否參與上馬?
3 条评论:
量子手上有資料嗎? 作為向ICAC舉報之用?
例如, 當年有份參與研究的人員有哪些,
最高層要求採用“專用通道”方案,所指又是誰?
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日的會議上,行政會議建議,行政長官指令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應與現有的西鐵、擬建的北環線以及現正施工的九龍南線共用路軌,終點站設於西九龍
(“共用通道方案”)
http://www.legco.gov.hk/yr05-06/chinese/panels/tp/tp_rdp/papers/tp_rdpcb1-etwb_t_cr_1_16_581_99-c.pdf
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,第十次粵港聯席會議後,宣
佈高鐵香港段將採用專用通道方案。
http://www.legco.gov.hk/yr09-10/chinese/panels/tp/tp_rdp/papers/tp_rdp1022-thb200910a-c.pdf
改變的部份原因是兩鐵合併。
零六年的方案是對九鐵有利,零七年的方案是對地鐵有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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