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战军中的“野”应该是指“田野”,“field army”之意,和专门守土的地方部队是相对的。“野战”是指一个范围内,不拘泥一地的得失,高度机动,执行战略任务。
“Field army”等于是“方面军”,是苏式红军的建制,应该是把原来把“方面军”换个名称改做“野战军”。然而,中文很奇妙,“野战”又有了不守成法,不拘一格的意思。红军时代,中共擅长的是游击战,后来改称比较正规的运动战,不管怎样,“野战”二字,都比游击战和运动战的境界来得高,更有了哲学上的意味。
中文很奇妙,一个字可以同时做形容词,名词,副词,表达多重的意思。“龙战于野”,“见龙在野”,这条龙不但是在“野”看到的,而且其战生猛,野蛮,灵活,让人生畏。
更为奇妙的是,一个“野”字,更表达了对建制的不满和蔑视,充分表达出一个造反者和革命者的形象。建国后,天下大定,一野二野三野四野的名号很快就取消了。
越想越觉得,提出以“野战军”来称呼主力部队的人,实在是文字高手,深得中国文化之精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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