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日星期六

如何才可以在中國大搞核電

(1)
其實只要頭腦清醒下來,就會發現中國大搞核電的勢頭很難阻擋。以溫家寶而言,他已經逐漸失去經濟事務的控制權,就算他任內不搞,兩年後李克強也必然大搞。

核電對中國的好處很多,對各級政府的誘惑簡直是難以抵擋。從中央政府來說,沒有核電就很難完成節能減排指標,減少污染。而如果從安全性來看,核電廠事故再多,也不會多過煤炭業每年幾千工人死亡。從整體來看,核電是最安全最環保的能源方式。

從地方政府來說,有了核電,就有穩定而廉價的電力來源,這對湖南,江西這些既沒有火電資源,也沒有水電資源的內陸省來說,至關重要。只有電網穩定了,經濟建設才能談起。如08年雪災的全國電網癱瘓就搞得湖南很狼狽。另外,核電廠多數是在窮鄉僻壤,發達地區向這裏買電,等於一種收入再分配。很窮的縣一下可以變成巨富。

對於經營主體來說,核電站就等於是印鈔機。按照“財經”雜誌的計算,一個2X100萬千萬的核電站每年收入可達50億以上,15年就可以回本,以40年使用年限計,之後25年是淨賺。另外,核電站的利用小時每年可達7000,幾乎是火電站的一倍。

考慮到這些,我也逐漸認同核電派的觀點,中國的核電不是太多,而是太少;發展速度不是太快,而是太慢。甚至,福島核電站事件對中國核電來說,不是一個危機,而是一個機遇,等於別人免費為中國上了寶貴的一課,應該抓住這個機會,再大幹快上。

目前中國核電裝機大概是1000萬千萬,占全國電源1%左右,按照07年的“核電規劃”,本來的規劃是到2020年有4000萬千瓦,到大概3%,但現在在建設的核電裝機就已經超過3000萬了,很快就達標。

今年1月份,能源局最近更改的核電目標,是到2020年有8600萬千瓦,占全部電源的5%。

不過,由於地方政府熱衷核電,據報導說國務院的調查顯示,全國正在籌建的核電規模大概在2.6億千瓦。大概是規劃的三倍左右,當然,這些籌備項目也不一定能在10年內建成。

我覺得,中國的核電比例,在長期而言,起碼應該達到20%,在中期而言,也應該達到10%。

以中國的國情而言,那些正在上馬的2.6億千瓦核電不大可能減下來,10%是肯定可以達標,問題是,是否需要翻番而已。

(2)
“經濟學人”說核電發展要有合適的社會環境,權力制衡,法制等,現在看來,也有些偏激。日本是民主國家,也是市場經濟,東京電力是私營企業,可見是否合適發展核電和意識形態的原因無關。

中國發展核電的問題也不在於技術,而在於制度。因為核電的專業性很高,黑箱作業,行業人員很容易傲慢,自大,成為獨立王國,外界無法監督。

還有更大的問題是貪腐。前核電集團總經理也是因為貪汙被抓,說明問題很嚴重。貪腐的問題不在貪汙本身,而是如果官員一旦貪汙,心裏就有鬼,無法再認真負責,出了問題也都是捂蓋子的做法。

反過來說,如果中國核電能解決制度上的問題,讓人徹底放心,那反而應該大力發展,抓好這次機遇。

(3)
但我覺得,制度上的事,以中國人的聰明才智,不難解決。只要抓住福島電站這次的經驗和教訓,痛下狠心,不難解決。

首先當然是理順整個管理體制。按照“財經”的說法,目前中國有幾個核電管理部門,“九龍治水”,有160條核電法規,卻沒有統一標準,一片混亂。如果真的出現福島這樣的事故,到時候誰來負責都不知道。

但我想,乘此機會,這個問題一定能得到解決。

我反而覺得,有一個意念,非常符合中國的國情,可以很完美地解決中國的核電安全問題。

按照“財經”的介紹,吸取三哩島核電站的教訓,目前全球核電站是交叉監督的,也就是每個核電站派人參加國際核電組織,互相檢查,也算是一種連帶責任。

我覺得,這個思路應該全面推廣到中國的核電體系,大力推行。

例如說,A核電站負責B核電站的安全檢查,如果出了事,兩個核電站一起負責。

又例如,實行異地監督,廣東省核電站的安全監督,由湖南省來負責,湖南的由浙江來負責這樣,以此類推,杜絕人情和利益鏈條。背後的原理類似中國處理貪污案時,很多時候都是異地審判。

更好的方法是,全國三大核電集團,中核,中電投,中廣核,互相監督,互相派員檢查打分,記分結果影響到招標定標。有了經濟利益,互相的安全檢查一定特別起勁。

核電站的運作也實行計分制,如果出現違軌,達到一定分數,就要強制停機檢修。以核電站而言,停機一天的損失就是上千萬,自然有誘因不能馬虎。

最後,所有的檢查結果定期(例如每5年)給中央和國際機構復查,如果出現錯漏,檢查方也要負連帶責任。

當然,如果真的出事了,賠償和懲罰也是一起的。

由於核電非常專業,出事的機率又小(但真的出事了,破壞很大),如果是搞垂直監督,由上而下的檢查,很容易流為表面文章,糊弄外人,失去意義。

這種平行監督,由於混雜了經濟利益在內(可以打擊競爭對手),也有記分的獎勵和懲罰,才能最有效地調動內行的積極性,才能帶來最大的保障。

只要制度上的問題能解決,我覺得中國還是要大力發展核電,還要加快。

不過,既然要大搞,象大亞灣這種老化機組,能淘汰還是儘量淘汰得好。中國核電那麼宏偉的發展,不應該為了一兩個這種無足輕重(從裝機量上來說)的落後機組蒙上污點。應該甩下包袱,才能更快邁進。

2 条评论:

giantdragon 说...

有兩個問題。1. 現在的”落後機組“在幾十年前是非常先進的吧?沒有見過一種科技永遠是先進的。將來如何向子孫解釋有這麼多危險的落後科技在國土上?2. 如果平行監督可行,應該可以推而廣之用在打擊其他的貪污腐敗,你覺得現在的中國國情行嗎?如果不是太行,用於既專業,關係更隱秘的核專業和管理圈效果會不會等於零?

依馬打 说...

如果三鹿集團無恆天然入股,你估三聚化工奶何時得以公告天下?

如果中電無入股大亞灣核電廠,你估大亞灣換部件或其他輕微事故我地有無機會知 ?

即是,核電項目可繼續上馬,但請全部皆有外資入股。

如何令各外資肯入股?找其他利益與他們交換吧。拿甚麼與他們交換,交由領導人去計算,我們管不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