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政府敗訴﹐環評報告不通過﹐港珠澳橋項目暫停。政府表示會確保2016年完工。
其中的邏輯是很說不通的﹐既然環評有問題﹐自然是應該先把它做好﹐甚至能否再通過也還是未知之數。
項目受阻﹐要趕完工﹐自然造價上漲﹐這筆多出的錢﹐等於又是納稅人的錢。環評沒有做好﹐已經是政府的責任﹐浪費了公帑﹐現在要趕工﹐等於又再要多花一次冤枉錢。
工程趕工讓費用大概漲一成﹐以六百億計﹐就是六十億的額外費用﹐這筆錢﹐是否問過了市民同意﹖
從法理來說﹐法院要求政府再做環評﹐政府的優先應該是滿足法律程序的需要﹐其後才能對項目進展表態。法律問題未解決﹐怎能輕言動工﹐甚至保證如期完工﹖政府無非是向上交代而已﹐但這樣非常輕率。如果法院再否決一次﹐政府還能怎樣交代﹖這根本是倒行逆施,語無倫次了。
政府這種出於政治考慮來決定基建項目﹐而放棄自己原則的取態﹐是很不可取的。香港政府並不了解內地的政治規則﹐如果想靠放棄自己的原則來一味討好﹐只會更加弱勢﹐更為人看不起。
最重要的是﹐根本看不到一定要在2016年完工的必要性。如果要趕工﹐政府起碼要把這個道理向市民說清楚﹐如果不能在2016年完工﹐香港會有什麼損失。
實際上﹐根本沒有什麼損失﹐無非就是在廣東省﹐澳門那裡失了面子而已﹐這個面子就真那麼值錢嗎﹖
港珠澳橋﹐說穿了﹐就是一個面子工程﹐政績工程﹐未來根本就沒有車流量﹐也看不到沒有這座橋香港能有什麼損失。
這樣大白象的面子工程還有深西通道﹐當年也是一定要在2007年7月1日回歸十年前完工﹐其實也毫無必要。深西通道的意義在於連接沿江高速﹐沿江高速到現在都還沒有落成﹐整個深西其實等於一直在閑置﹐使用率百分之二十都不到。
在我看來﹐整個港珠澳橋項目很有問題﹐否則也不會原來的倡議者要縮沙﹐現在既然有機會﹐還不如推翻重來。重新考慮和深圳的雙Y方案和加鐵路方案。這種大型項目一波三折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﹐當年新機場也是一改再改。深西通道方案在深圳那邊也是因為環評的問題波折重重。
搞笑的是﹐深西當年是香港提前完工﹐深圳那邊因為環評的問題﹐工期延誤。連深圳都懂得起碼要尊重法律程序﹐環評不能過﹐工程就要暫緩。哪怕香港这边的进度要比深圳快,也不会为了面子就硬来。過不了幾年﹐香港政府已經比大陸厲害得多﹐可以視法律程序為無物﹐拍胸口保證一定能搞定。深圳政府当年都不敢做的事,现在香港政府都敢做了,這幾年真是進步很快﹗
4 条评论:
並非環評不合規,而是法官釋法令它,及所有 HK 未來基建環評也因此不合規。
剛收到通知,以上事件對我有即時影響。
米
對整個行業當然影響深遠啦。如果是在私人公司,環保署要執包袱了。香港所有的基建項目以後成本都大增了。其實事情本身是很無謂,捉字蚤,玩死自己。
如果政府是醒目的話,能把這次判決對建築市場的就業影響(不是港珠澳項目),而是所有建設項目拿出來,市民對民主派的反感一定大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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