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日星期六

馬雲為什麼是對的

首先﹐我認為﹐在支付寶事件上﹐馬雲沒有違反誠信。

支付寶不轉讓給內資企業﹐就有違規的風險﹐整個企業就可能倒臺。

馬雲這次的做法﹐是對企業發展最為正確的事﹐而他一再說過﹐在他的企業﹐股東的利益是次要的﹐是最微不足道的。員工和客戶的價值才最重要。

當股東的利益﹐和顧客的利益﹐員工的利益發生衝突時﹐馬雲必然會選擇後者。這是他一再說明的。

當年軟庫和雅虎入股﹐也是看中了馬雲這個人﹐而馬雲也從來不掩飾他對股東利益輕視的觀點。所以他這次的選擇﹐不牽涉到什麼誠信問題。

第二點﹐阿里巴巴要做的是一家偉大的公司﹐而不是成功的公司﹐或賺錢的公司。這也是馬雲一再說明的。

一家公司要生存﹐當然要守法﹐但要做一家偉大的公司﹐不一定需要尊重合約精神。

尊重合約精神﹐是商業倫理﹐是現代資本主義的基石。但阿里巴巴追求的目標﹐不是一家成功的公司﹐把股東利益最大化那種。既然要做偉大的公司﹐那就不需要墨守成規﹐讓一些規則來限制自己。它要做的﹐是最符合企業發展的事。更何況﹐在互聯網行業﹐墨守成規﹐自限方圓﹐只是限死自己。

財經雜誌的長文﹐“馬雲為什麼錯了”﹐對支付寶事件痛心疾首﹐這是從整個商業發展的角度來看待。但我想﹐馬雲只需要為自己的公司負責﹐從這點來說﹐他做的選擇是對公司最為正確的事﹐所以他是對的。

6 条评论:

Philip 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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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ilip 说...

呢趟不敢苟同

老麥 说...

歐美在百幾年前也對中國股東做過這類事,
但不能因此扭曲事非。

光明 说...

转让给内资企业没问题,但价钱应先得到股东的同意.

据说马云创业的初衷是为了给他的学生作榜样.这次可是个坏榜样.

Benjamin Graham 说...

只是馬雲一意孤行的漂亮籍口
況且他在事件中更有利益沖突呢

bittermelon 说...

"但要做一家偉大的公司﹐不一定需要尊重合約精神"?!!OMG!

尊重合約精神不單只是"商業倫理",更是做人的根本! 其背後理念就是"誠信".一個人沒有了誠信,有誰還願意和他合作?還能在社會立足?

難得量子兄您肯為馬先生的行徑涂脂抺粉,實在令人失望.